馬國宗教法庭 女性坐上主位


台灣立報
更新日期:2010/07/16 00:07
謝雯伃

【編譯謝雯伃整理報導】馬來西亞政府日前決定,將指派女性擔任伊斯蘭宗教法庭的法官。馬國穆斯林女性主義團體對此大表歡迎。

根據《英國廣播公司》報導,總部在馬國首都吉隆坡的伊斯蘭姐妹會(Sisters in Islam)向BBC表示,已對政府施壓多年,爭取女性進入伊斯蘭法庭。伊斯蘭姐妹會是當地極具影響力的穆斯林女性主義組織。

馬來西亞政府表示,將女性法官引入宗教法庭,是馬國伊斯蘭律法(sharia)改革計畫的一部分。

在馬來西亞境內,有兩套律法系統平行運作,一套是施行於非穆斯林居民的律法,另一套則是伊斯蘭律法系統。

要求性別平等對待「自從1990年代晚期開始,我們組織就一直要求政府在伊斯蘭律法法庭中任用女性。」伊斯蘭姐妹會法律部門的主席歐斯曼(Ratna Osman)表示。

「當所有法官都是男性時,他們對女性無法感同身受,特別是當男性法官在傾聽女性的委屈不滿時。」她說。

長期以來,伊斯蘭姐妹會一直呼籲要改革馬來西亞的伊斯蘭律法系統。該組織表示,伊斯蘭教法中的確有對女性提供法律保護,不過對女性的法律保障並不總是會合理和公平地被實施和貫徹。

人權運動人士表示,她們每年會接到數百件來自女性的投訴,因為律法法庭無法有力懲罰沒有依約支付子女撫養金的前夫。與女性相較,男性更容易申請離婚,分配財產時所取得的共有財產比例也比較多。

歐斯曼則引用了一名女子的案子來解釋伊斯蘭律法對女性的不公平,這名女子等了7年,她的離婚訴願才被伊斯蘭律法法庭審理。在她等待的同時,她的丈夫已經和另名女子另組家庭,卻拒絕跟她離婚。

「這只是眾多案件中的一例而已。」歐斯曼表示。

著重關注家庭案件馬來西亞政府宣布任命兩名伊斯蘭律法法官,31歲的拉姆里(Suraya Ramli)將任職於太子城聯邦直轄區伊斯蘭律法法院;而39歲的拉扎克(Rafidah Abdul Razak)則將於吉隆坡伊斯蘭律法法院服務。

「這項任命是為了符合當代需求,在關於家庭和女性權益的案件中,強化司法的公正性。」馬來西亞總理納吉表示。

馬來西亞政府也撥了1千5百萬馬幣(約新台幣1億5千萬元)給家庭援助組織(Family Support Division),以幫助需要經濟援助的婦女。

而在馬來西亞的一般司法制度中,早已有了女性法官的存在,處理各式案件。

伊斯蘭律法系統著重範圍則在家庭法,通常是處理諸如離婚、一夫多妻和監護權大戰。

「過去法庭總是會要求婦女提出丈夫施行虐待的證明,這對女性來說是很沉重的負擔。」歐斯曼表示。

歐斯曼說,新法官的任命是積極的一步,儘管「兩名女法官並不能解決我們伊斯蘭律法體系中的所有問題」。

馬來西亞婦女、家庭和社區發展部,還有執政黨巫統的婦女單位巫統婦女組(Wanita Umno),也讚揚了馬國政府這次對兩名女法官的任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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